政府冀推出自願醫保計劃,可將病人分流至私營醫療。(資料圖片)
政府公布自願醫保計劃的諮詢報告,其中保單「必定承保」及「自由行」將會暫緩處理,此外政府亦提出部分修訂建議,包括容許承保機構不為個別保單持有人,承保在投保前已有的疾病,而且容許保險公司繼續出售一些在計劃要求以外的產品,另外投保人要分擔部分非住院程序的費用。有關計劃將透過非立法形式推行,政府預料明年敲定自願醫保計劃實務守則及稅項扣減安排。
政府表示,自願醫保計劃的概念和目標獲廣泛支持,諮詢過程中收到600份意見書,政府建議的計劃最低要求包括「保證續保」、「不設終身可獲保額上限」等,大部分獲公眾支持。但對於設立高風險池,以推行「必定承保」及「保單自由行」,由於公眾對意見分歧,當局會在稍後階段處理。
建議分標準及靈活計劃
政府提出多項修訂建議,包括將符合要求的個人住院保險產品,分為「標準計劃」及「靈活計劃」兩類。前者的產品有固定設計,提供只符合所有「最低要求」的基本保障,如普通病房等級的住宿及膳食;而後者則以「標準計劃」為基礎,附加更高保障,包括較寬鬆的賠償限額,如較高級別的住院及膳食等。保險公司仍可合法地在市場推出和銷售不符合規定的個人住院保險產品,以滿足某些消費者,但購買不符合自願醫保計劃規定的產品,不會享有稅項扣減。
另外,報告指出,保險業界擔心承保投保前已有疾病,可能增加索償額,令整體保費增加,影響年輕和健康人士投保的意欲。政府指出,考慮到消費者保障及保費負擔後,建議容許保險公司不承保投保前已有的病症,但消費者若購買「標準計劃」時,應盡可能包括投保前已有疾病,不論是否支付附加保費。報告又提出,大部分意見支持有稅項寬減,如建議把每年可申索作稅項寬減的參考保費上限,由每名受保人3,600元,提高至1.2萬至3萬元。
病人組織:難吸引長期病患者
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認為自願醫保方案,對目前長期病患者吸引力不大,難以協助公立醫院分流。保險業聯會醫療改革專責小組副主席陳秀荷認為,有關計劃有助提高保單收費透明度,預料符合自願醫保框架所有條件的產品,會較現有產品貴一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