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
一對男女未有給予患有兔唇的11歲女兒足夠的保暖衣物,被揭更要女兒用凍水洗澡、以砧板打頭、勒令單腳罰企通宵,早前被裁定兩項虐兒罪及一項襲擊罪成,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各被判24個月感化令,期間要接受感化官與心理治療,法庭將於明年5月9日聽取兩人的跟進報告。
裁判官強調案中受害人、即被告的大女想與父母重修關係,今次是最後一次判處非監禁的機會。
分別35歲及40歲的男被告及女被告,報稱無業,領取綜援,未婚但育有兩名女兒。案情指今年1月,受害女童被老師發現她衣衫較胞妹單薄後,社工更揭發她曾遭父親用砧板打頭,去年9月開始,男被告因受害女童偷取同學財物,禁止她洗澡和使用熱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