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書遭前員工向港交所舉報。(資料圖片)
內地社交平台小紅書上月中傳出以保密形式向港交所(388)遞交IPO申請,估值高達3,500億元人民幣。不過,小紅書遭前員工向港交所實名舉報,被指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y , VIE)架構信息披露矛盾,並存在大規模勞工賠償潛在風險。
VIE即境外投資者並不是直接持股擁有公司股權,而是透過多個協議來控制公司,故VIE又被稱為「協議控制」。
陳浩稱已向港交所及證監會投訴
據內媒報道,一名自稱原小紅書商業化華南直銷負責人陳浩的用戶,在6月29日透過微信個人公眾號發文表示,已於6月28日向港交所上市部及證監會實名提交「小紅書主體上市合規投訴」,並附上一、二審判決書、期權訴訟卷宗、新舊離職證明及批量受害員工佐證等材料,而該文章其後被小紅書公司投訴「涉企業商譽侵權」。
報道指,陳浩曾向小紅書提出勞動仲裁和訴訟。小紅書在庭上表示,境內營運公司和發放期權的境外主體不存在控制關係,兩者沒有任何關聯。陳浩質疑小紅書在庭上的抗辯理由,與遞交予港交所的招股書內容背道而馳。
陳浩向港交所及證監會提出的3項主要核查訴求,包括核查資訊揭露矛盾問題,強制揭露用工違法記錄,並核查ESG勞工合規缺陷。陳浩指,小紅書VIE架構的對外揭露存在資訊不一致、不完整的情況。
中資公司赴香港上市主要有兩種方式,直接上市及間接上市。小紅書在港股上市必然採用VIE架構間接上市,則需向港交所證明境外主體透過協議控制境內實體並實現合併報表。不過,小紅書在庭上表示,境外主體和境內實體不存在控制關係。
曾訴訟小紅書無理由解僱
報道提及,陳浩原於2022年6月加入小紅書,擔任商業化華南直銷負責人,在職期間幾乎每年晉升,帶領團隊每年業績均超額完成,但到了2023年12月,陳浩卻遭小紅書以「不勝任工作」為由將其單方面解僱,離職證明上還寫著「汰換」字樣。
隨後,陳浩向小紅書提出勞動仲裁和訴訟,歷經一次仲裁、三次庭審及一場調解,於2026年初獲得法院支持,小紅書合計賠付陳浩約85萬元,其中違法解除賠償金及服務獎金19.06萬元、期權損失66.15萬元。
另外,陳浩指在勝訴後,近50名小紅書離職員工向陳浩反映有同類遭遇,均在行權關鍵時間被無理由辭退、期權全部作廢,屬於企業常態化操作,存在大規模勞工賠償潛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