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通訊頻媒遭提出清盤呈請(資料圖片)
新華通訊頻媒(309)獲悉,徐國興先生(「呈請人」)已於2026年9月11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針對公司提出清盤呈請,理由是公司就董事墊款而欠呈請人的未償還債務為4,050,363.59港元。呈請定於2026年12月2日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該集團發公告稱,將強烈反對呈請,並認為呈請未能代表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且可能損害公司的價值。將採取行動與呈請人解決爭議,並盡快促使呈請撤回。預期呈請於短期內不會對集團整體營運造成實質影響。倘呈請人與公司無法達成和解,公司將就申請確認令一事徵詢法律意見,並採取一切法律措施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據了解,該集團曾於六月十七日被Ngans Lawyers LLP向高等法院針對公司提出清盤呈請,當時的理由是該公司就一份中文版《年度法律服務委聘協議》所欠呈請人的未付服務費約為588,808.00港元。呈請定於九月九日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