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騎手代買藥被判販毒 被法院定罪(示意圖/Pixabay)
當「跑腿」竟要坐監!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宗案件,4名外賣騎手受僱做跑腿,代購麻醉藥品與精神藥物,被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
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至2023年期間,跑腿陳某剛明知「阿普唑侖」、「佐匹克隆」屬於管制精神藥品,仍使用自己或他人證件從吉林2間醫院掛號購買上述藥品獲利。為大量獲取藥品,陳某剛在跑腿人員微信群招攬其他人到醫院開藥。
馬某、盧某輝及馬某義看到消息後,分別多次到醫院購買管制藥品,再轉手賣給陳某剛。期間,陳某剛多次向多人共計販賣阿普唑侖2336盒、佐匹克隆1645盒,金額達17萬多人民幣,非法獲利4.7萬。
法院認定,4名被告明知是管制的精神藥品而多次販賣,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案情嚴重。
主謀被判有期徒刑3年
法院判處陳某剛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罰款1萬元;馬某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罰款5000元;盧某輝有期徒刑1年9個月,緩刑2年,並罰款1萬5千元;馬某義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3個月,並罰款6000元。
法院指,目前內地外賣騎手等跑腿人數突破千萬人。由於近年隨著官方對麻精藥品監管不斷增加,涉毒人士為逃避打擊,持續從醫療機構或藥店獲取麻精藥品,並以利誘方式招攬、僱用跑腿為其代購藥品。
法院強調,個別人士心存僥倖,認為只是「幫人買藥」,實則為供應毒品。法院提醒,切勿貪圖小利,心存僥倖被毒販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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