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資料圖片)
人工智能(AI)生成內容的技術日趨普及和成熟,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任何人工智能技術只要牽涉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就受到現行的《私隱條例》規管,惡意使用深偽技術更可能觸犯《私隱條例》下的「起底」或其他刑事罪行。
AI技術能輕易被「武器化」
鍾麗玲在報章撰文指AI的私隱風險近年來廣受全球監管機構關注,舉例某個AI聊天機械人容許用家上載真實人士,包括兒童及婦女的照片,再透過指令將相中人「脫衣」,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生成私密影像。在短短11天內,該聊天機械人據報已生成約300萬張私密影像,可見AI技術能輕易被「武器化」,導致個人資料被大規模濫用。事件曝光後,世界各地的私隱或資料保障機構迅速採取跟進行動,一些司法管轄區更對相關聊天機械人實施禁令。
她指香港在追趕AI熱潮的同時亦應積極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的原則,包括在開發或部署AI系統的初期,已經要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為核心標準,落實「貫徹私隱設計」及「預設私隱」等原則,將相關風險降至最低,而發展或應用AI的機構不應為追求新功能或加快推出新產品,而犧牲私隱和安全,強調所有持份者,包括AI開發商、服務提供者及用戶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營造一個有益、安全以及公平的數碼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