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運輸署前驗車中心4職員,涉造假助多輛私家車通過年檢。(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24日)落案起訴運輸署一間前指定驗車中心的4名職員,控告他們涉嫌就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協助多輛私家車通過車輛周年檢驗。在廉署採取執法行動後,運輸署已將該中心從指定驗車中心名單中剔除,4名被告亦不再獲發測試中心負責人及認可車輛測試員資格。
被告黃立仁(48歲),幫得手汽車有限公司前負責人,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同案3名幫得手前認可車輛測試員,即劉志強和譚堅光(同67歲);及何家華(42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4名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周四(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訛稱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齡6年或以上的私家車,於申請續領車輛牌照前,均須在運輸署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接受年檢。其中一項控罪指,幫得手3名認可車輛測試員劉志強、譚堅光及何家華涉嫌於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間,與中心另外6名職員串謀,包括中心經理、黃立仁等負責人及其他認可車輛測試員,不當地替多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在「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上訛稱該等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欺騙運輸署批准其續牌。另一項控罪指黃立仁涉嫌於2024年5月不當地替一輛私家車進行年檢,並訛稱該車輛適宜在道路上使用,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運輸署批准該輛私家車續牌。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4名被告涉嫌在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致使涉案的私家車能通過年檢,以便向運輸署申請續牌。調查顯示,個案主要涉及車輛廢氣排放測試結果造假,相信其他與道路安全相關的測試結果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