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至少11個屋苑及大廈,包括大埔宏福苑。(圖/路透社)
競委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向6間業務實體及12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涉及一個樓宇維修工程圍標集團,於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在至少11個屋苑及大廈的維修工程招標期間,涉嫌從事違反《競爭條例》。相關工程總值合共近7億元。
涉及至少11個屋苑及大廈 包括大埔宏福苑
11個屋苑及大廈包括將軍澳翠林邨、觀塘德信工業大廈、柴灣樂翠臺、土瓜灣仁智大廈、葵涌葵豐樓、葵涌怡勝花園、大角咀中星樓、銅鑼灣耀華街31號、大埔太平工業中心第一座、大埔宏福苑,以及麻地平安大樓。
涉及至少11個屋苑及大廈。
6間涉案業務實體,包括俊豪建築工程、利民創建及頂豐建築;祥利建築;藝林建築工程;宏溢營造工程;瑋業發展建築;竣鴻工程。
12名涉案人士分別是張烱權、陳健強、周淑霞、李偉雄、蕭永康、黃明強、劉永森、魏生旺、黎錦全、陳嘉玉、陳响發,以及李偉雄。
圍標集團由多個工程承辦商及中間人組成
競委會公布案情指,該圍標集團由多個工程承辦商及中間人組成,集團主腦會先物色目標工程項目,並選定集團內其他承辦商入標。這些承辦商會獲安排擔任「主角」,即中標者;以及「幫手」,即負責提供掩護式投標。由主腦親自或指派其他中間人為它們準備、分發入標價格指示,當中以「功課」作為暗號。擔當「幫手」的承辦商會依從或參照全部或部分價格指示,並提交標書,從而協助「主角」中標。
畢仲明:圍標集團極度貪婪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今日入稟起訴是一個近年活躍的圍標集團。在搜證期間,競委會取得該集團的內部通訊,顯示其野心是要利用不法手段,佔據全港樓宇維修市場四分之一的市佔率,反映圍標集團處心積慮和極度貪婪的心態。
競委會有合理因由相信,有關行為構成屬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下的 「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現正向審裁處申請命令,向違反或牽涉入違反「第一行為守則」的6個業務實體,以及除陳响發之外的11名人士施加罰款;向張烱權、魏生旺、黎錦全、陳嘉玉、陳响發及李偉雄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
由於有個別人士於調查期間,未有遵從競委會的強制權力提供相關資料,此舉可能干犯了《條例》第 52 條及第 54 條所訂明的刑事罪行,競委會已將個案轉介予警方作刑事調查。
此外,競委會發現有涉案承辦商在投標時,簽署了由競委會推出的「不合謀投標確認書」,相關人士有可能因作出虛假陳述而干犯串謀欺詐罪行,競委會將會轉介予有關執法部門作刑事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