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自宏福苑大火後,關注政府強制驗樓和樓宇維修工程等。發展局長甯漢豪昨在立法會回覆口頭質詢稱,自2012年推出強制驗樓計劃以來,屋宇署至今已向約9,000幢樓宇發出驗樓通知,當中七成獲發通知時樓齡已屆50年或以上。她強調,並非所有樓宇一踏入30年樓齡就須強制檢驗,當局會按照風險為本準則和樓宇評分制度進行。
新民黨李梓敬表示,很多屋苑代表均稱聘用註冊檢驗人員檢驗後,結果幾乎均顯示一定要進行大維修,關注未來能否由政府指派檢測人員。甯漢豪相信,加強版的「招標妥」將可解決有關情況,又正研究強制驗樓計劃不再由註冊檢驗人員「一條龍」提出檢驗報告及負責監管工程,避免他們為招攬更多業務而不必要地誇大檢驗結果,盼今年5月諮詢立法會相關委員會。
另外,甯漢豪指,當局擬修訂《建築物條例》,把大型維修工程升格為第一級小型維修工程,有關工程須聘請獨立專業人士擔任監工,修例草案目標今年下半年交予立法會。至於《財政預算案》提出全面檢討「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計劃,當局會在明年初完成檢討及制訂新計劃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