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今起簡化申請程序。
俗稱「良民證」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今起簡化申請程序。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是供有關人士申請各類入境簽證(包括旅遊、升學或居住等),或領養小孩之用。現時可經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提交申請及付款,之後預約到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或9間指定警署套取指紋。
新安排由今日起生效,申請人如果以「智方便」戶口遞交申請,而申請目的並非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事務有關,例如領養小孩,毋須提交指紋。
警方指,新措施實施後,申請的處理時間將由28日縮減至15日,不過在特殊情況下,合資格申請人仍有可能被要求提交指紋,如申請人可能曾以其他國家發出的旅遊證件入境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