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起訴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行賄英基烏溪沙幼稚園一名時任行政主任,以安排12名學童獲優先插隊入讀該校,賄款共約110萬元,被裁定貪污罪名成立,分別判監8個月至14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行賄英基烏溪沙幼稚園一名時任行政主任,以安排12名學童獲優先插隊入讀該校,賄款共約110萬元,被裁定貪污罪名成立,分別判監8個月至14個月。九龍城區議員、香港浸會大學附屬學校王錦輝中小學中學部副校長利哲宏指,或有非本地家長因文化差異不知香港有《防止賄賂條例》,建議學校面試前可向家長解釋說明,惟強調家長「自己都要守法」。
建議學校面試前與家長解釋
利哲宏今日(4月1日)接受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指,英基幼稚園賄賂案中所有最重要數據只由一名職員負責,故很容易出現受賄或其他不當行為發生。他認為有非本地家長或因文化差異,「在其他國家來的家長,可能有送禮文化」,但不知香港有《防止賄賂條例》等,建議學校在進行面試程序前與家長解釋,可透過網站、簡介會或其他渠道,提醒送禮行為會觸犯法例,防止有人誤墮法網。
利哲宏又認為學校應設立收生委員會,成員包括校長、副校長或主任等管理層,需簽署保密聲明,確保面試、試卷內容不會洩漏,對所有面試者公平,如由一名職員輸入資料,可由另一名職員核查,即不能一人負責所有事情,要有制衡及「雙重認證」。
他指假若有家長試圖行賄,「無視是最基本」,學校應設有機制讓教職員上報,再決定是否報警,強調教育局及廉政公署等已有很清晰的防賄指引。他總結,每個家長都很想子女可進入合適學校讀書,但要有「自己都要守規矩」概念,報讀學校都要合法處理。
廉署昨日表示,已為幼稚園的收生程序提供適切的防貪建議,並定期舉辦專門的防貪講座,以進一步提升業界的防貪能力。幼稚園應參考廉署編制的《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加強防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