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首輪聽證會昨踏入第七場聆訊,續由物管公司置邦興業職員作供。其中置邦興業文員駱倩盈提到,消防水缸要鋪磚仔是因為配件有損毀的食水缸替代安排,以便維修;又確認宏福苑每次業主大會以授權票投票情況普遍,基本上每次均有過百張,明顯影響投票結果,加上簽名不能核對,直言「打個交叉都當你簽了名」。
圖︰蘇文傑
管理員鍾瑞霞稱,起火後曾跑上1至3樓打破消防警鐘,但皆無響起。
就質疑為何消防水缸要鋪磚仔的少有做法,駱倩盈表示,宏業當時解釋,食水缸有配件損毀或失效及水管生銹,令飲用水質素欠佳,若須維修食水缸,就須有替代安排;她認為消防水缸鋪磚仔可令其成為臨時食水缸,以便日後維修。她又提及,宏福苑大維修以授權票投票情況普遍,且授權書投票明顯影響結果。委員會成員陳健波問及她有否對授權票作抽查,她稱在任期間沒有抽查,但會核對授權書上業主姓名及單位,惟簽名不能核對,直言「打個交叉都當你簽了名」。她續指,曾有住戶發現被冒交授權書,認為有人作假文書,她建議對方問清楚家人並考慮會否報警,但她不知業主後續安排。
電郵顯示ICU早一周已通知鴻毅
會上披露一份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於去年5月發出予鴻毅和置邦興業的電郵記錄,其中顯示ICU曾在視察前的一周已通知鴻毅。駱表示,她記得工程會議上鴻毅職員曾數次說過:「下個禮拜約咗Amanda來屋苑睇嘢」,但無提及查看甚麼;也曾提早數天約ICU視察,但管理處無紀錄ICU到屋苑次數。
駱倩盈再回應有居民批評管理處人員在大火期間「消失晒」指責,稱大火期間保安員有接電話,亦自發地到沒有風險的樓層拍門通知居民,惟「當時可能太大煙,才沒有再拍其他單位的門。」她續指,管理處人員在逃生前,帶了兩本屋苑聯絡簿,並交予警方跟進;強調「我哋沒有因為火災唔理大家,我哋冇。」作為宏昌閣日間座頭的管理員鍾瑞霞亦稱,大火當日獲告知起火後,曾跑上1至3樓打破消防警鐘但皆無響起;在3樓梯間發現有濃煙,無法再向前進,只能返回大堂,期間有大叫和拍門,通知住戶離開單位,並在大堂疏散其他人。
高級管理員黃百盛作供時確認曾接獲關於宏業工人在大廈內吸煙的投訴,表示當時已向宏業方面反映,惟對方僅回應「得啦,知道啦」;亦曾在發現有工人抽煙時要求他們停止,惟整體情況一直未見改善。
駱倩盈(左)與林文欣(右)昨在聽證會作供後離開會場。
電工稱擔心拒關消防總掣受處分
負責為消防水缸放水的木工李承富則供稱,理解操作消防裝置須通知消防處,亦曾向公司電工羅國瑞提出「處理水缸要有消防牌才可以操作」。對方回應稱,「接到單就跟住工作單去執行」。羅國瑞則作供指記得李有講過,但他拿工作單後,先到管理處詢問發出工作單的駱倩盈,對方稱宏業要放水,因他有電工牌,故要求他協助。羅表示雖然當時知道不對,但害怕拒絕,公司會處分,影響工作;而因其上司、工程主任林文欣當時不在所以沒有詢問她,亦因駱是發單人所以詢問駱。
被問工作流程是否有問題 工程主任︰「出事咪有問題,唔出咪冇問題」
羅國瑞續指,據其當時認知,不知道關閉俗稱「刀掣」的消防泵房閘掣會影響警鐘,若知道就不會關;又認為自己只是協助角色,只負責關「刀掣」,沒有權力決定何時重開,因消防工程非他負責,亦相信承辦商會重開。一度於去年4至10月離職的工程主任林文欣,則供稱在重返公司後不知同事曾協助宏業為消防缸放水,因師傅只有在維修遇上困難才會報告,遭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反問︰「咁你做乜嘢㗎」;林回應指有投訴才會開單,坦言「好kam(麻煩)才我做」。被杜淦堃問到流程是否有問題,林則稱:「出事咪有問題,唔出咪冇問題」,但認同工作流程存在改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