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涉嫌在10多年前非禮及與女童非法性交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涉嫌在10多年前非禮及與女童非法性交,今日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5月11日續審,施駿興將會出庭自辯。
被告施駿興被控2008年11月某日在土瓜灣高山道公園猥褻侵犯11歲的女童X,以及於2011年3月14日在天水圍某單位與13歲的女童X非法性交。女事主X作供時指,2008年時就讀小六,在學校話劇活動中認識任話劇導師助手的被告。X表示,被告在話劇班不時會望向她,亦會主動接近談天,及在排練時買飲品給她。其後被告取得電話號碼後,兩人會透過電話和SMS聯絡,認為關係曖昧。
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
在2008年11月某日,被告突然在校門附近接她放學,然後將她帶到高山道公園,被告叫X坐在自己大腿上,並伸手進入X的胸圍內摸她的胸部,亦有吻她的頸和耳朵。至2011年,X應要求到被告的住所,兩人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