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任職配藥員的35歲男子,為收取2,000元報酬,替他人從內地把偽造演唱會門票帶到香港,再到大圍站與買家交收,惟當場被警員拘捕並被搜出25張偽造演唱會門票。他早前承認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今日(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6周。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指,由於社會服務令報告評價「都一般」,監禁是合適的判刑選項。
社服令報告評價「都一般」
35歲被告鍾長縉,報稱配藥員,承認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12月27日,在港鐵大圍站A出口知道或相信25張偽造演唱會門票屬於虛假,而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保管該文書。辯方求情指,被告「好遲先知道」門票屬偽造,惟仍愚蠢地依安排前去交收,他亦於求情信表達悔意,指已還押約2星期深感後悔,若裁判官認為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可考慮判處緩刑。惟裁判官指社服令報告對他評價「都一般」,考慮各項因素後,認為判監屬合適刑罰,最終判處被告監禁6周。
案情指,警員當時正進行假冒演唱會門票調查行動,案發當日下午在大圍站A出口截查被告,在他的外套內發現25張虛假演唱會門票。警員拘捕該被告,在警誡下他稱受不知名人士指使犯案,對方開價2,000港元,並指示他於早前到內地取得涉案門票,及後帶到大圍站交收,而他仍未收取報酬。
案件編號:KCCC 2316/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