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倡改善檢測私樓滲水程序,提早以紅外線熱成像甄別滲水源頭。
私人大廈滲水嚴重影響日常生活,鄰里間若不合作,問題可能持續數年未能解決。政府提出優化處理私人樓宇滲水的程序,計劃於年中實行先導計劃。新程序下,由食環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以紅外線熱成像初步確定滲水源頭後,毋須樓上住戶開門確認,亦可向相關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在時限內自行檢測及維修;較現行程序縮短約2個月。若滲水持續,經專家測試若確定滲水源頭為樓上單位,便會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並向涉事業主追討約1.7萬元的檢測費用。
目前聯辦處在接獲舉報後會分3個階段調查滲水源頭。首階段以電子濕度儀量度滲水情況,確定滲水濕度值不少於35%;第二階段進行基本調查探測滲水位置;當仍未能找出源頭,便依第三階段委聘合約顧問公司作專業調查,包括採用紅外線熱成像分析等。在確認引致滲水的單位,才會向該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需時約71個工作天。
縮短調查時間約2個月
新程序下,當局在首階段便引入紅外線熱成像分析,探測滲水的具體範圍,盡快甄別滲水源頭。當有理由相信滲水來自上層單位,署方便會向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業主在28日內自行檢查及維修,料在接獲舉報後最快僅需14個工作天便可發出「維修通知」,較現行程序大幅提前約2個月時間。
妨擾持續每日罰款
若期限屆滿而滲水未有改善,聯辦處便同步進行第二及第三階段的基本及專業調查。確定源頭後就向涉事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不遵從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萬元及就妨擾持續的每一天罰款200元),並就不遵從的個案提出檢控及進一步申請發出「妨擾事故命令」;若不遵從最高可被判處罰2.5萬元,及就妨擾持續的每日罰450元。同時亦會向相關業主追討檢驗成本,按當局目前估算約不少於1.7萬元。如接獲繳款通知書人士未於限期內繳清款項,聯辦處會追收附加費,並按需要將個案轉交律政司跟進。
聯辦處料最快今年年中推出先導計劃,現時已在18區中的6區試點推行。政府亦積極推動讓物管公司協助住戶調解滲水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