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灑農藥砸死路人 操作員自首獲死者家屬原諒(示意圖,非涉事圖片)
中國多地近年來大量使用無人機從事農業相關工作,湖南一名無人機操作員因使用無人機噴農藥時,未遵守安全規範清場,在降落時意外砸死一名路過的電單車後座乘客。法院日前一審宣判,涉事男子被判關1年6個月。
去年6月發生
據《三湘都市報》引述「中國裁判文書網」消息,涉案飛手劉鵬(化名)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永州祁陽市人民法院判刑。劉鵬是祁陽人,經過專業培訓取得農用無人機系統操作手合格證。2025年6月26日,他應當地種田大戶陳輝(化名)的邀請,前往祁陽市八寶鎮,操作無人機為陳輝的農田噴灑農藥。
死者乘電單車無戴頭盔
無人機起飛時,劉鵬未設置安全警戒線,也沒有安排專業安全員疏散周邊人員,僅委託陳輝充當臨時安全員,協助查看道路上是否有人經過,以便無人機起降。經過一小時的噴農藥後,劉鵬在未確認周圍情況的情況下,操作無人機降落於農田旁的馬路上。降落過程中,系統提示要求確認周圍安全,但劉鵬因過度自信,未依提示確認周圍情況便點擊確認降落。此時,一輛電單車經過,無人機的飛行槳葉撞擊到機車後座乘客頭部,加上該乘客未佩戴頭盔,當場流血不止。
事發後,劉鵬立即查看傷者的情況,並協助電單車司機為傷者包紮,隨後撥打求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數日後,傷者黃某因搶救無效不幸去世。經過司法鑑定,黃某死因為重型顱腦損傷及大量出血。事件翌日,劉鵬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隨後,他賠償黃某家屬的各項損失共計63萬元人民幣,並獲得家屬的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為,劉鵬因過失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考慮到劉鵬自首、認罪及積極賠償等情節,最終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劉鵬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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