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宇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表示港交所實優化新股定價及分配機制時,已考慮不同投資者的需要。(資料圖片)
財庫局長許正宇今日(13日)在立法會書面回覆議員李惟宏提問,表示港交所(0388)自去年8月落實優化新股定價及分配機制時,已考慮到包括公眾認購部分投資者的不同投資者的需要,確保具議價能力投資者有意義地參與首次公開招股,及維護散戶投資者參與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許正宇指出,港交所規定發行人將首次公開招股時初步擬發售股份的至少四成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並按其需要選擇相應的公開認講部分分配機制,旨在增加具議價能力投資者的參與,從而優化股價發現過程並確保制度與國際市場標準接軌,配合不同企業的業務特徵、資金需求及市場情況,吸引更多優質公司在香港的資本市場上市
許正宇提及,自新規定於2025年8月實施以來,截至2026年4月底,109宗首次公開招股中有超過80隻的股價於首日上漲或維持不變,佔整體接近八成,亦較2025年新規定實施前的約七成為高。
許正宇補充,除了12宗採用適用於特專科技公司的特定機制外,有2宗採用機制A;95宗採用機制B。由於在新機制下發行人可因應其業務情況、行業特性及市場情況相應選擇公開認購的分配機制,個別發行人首次公開招股的安排各有不同,因此不同時期的整體分配比例難以作直接比較。
許正宇指,近年機構投資者在市場交易中的佔比相較90年代回撥機制生效時已大幅上升,考慮到參與市場的投資者的結構轉變,有關安排亦能平衡各種不同類型的本地及國際投資者參與新股認購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