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寵茂指現不宜考慮立法預設默許捐贈器官,41.8萬自願登記提早達標。(資料圖片)
立法會選委界議員管浩鳴提出書面質詢,問到政府會否考慮將「自願捐贈」改為「預設默許」。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書面回覆表示,現階段並不適宜考慮通過立法改變遺體器官捐贈的模式。此類具爭議性的議題,在社會未有充分共識前,如以立法方式強制推行器官捐贈,更可能會適得其反,並令有意表達捐贈意願的人士卻步,需審慎考慮。
盧寵茂指,香港遺體器官捐贈一直採用「自願捐贈」模式,截至上月底中央名冊登記人數已超過41萬8千人,提早達成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要2027年年底達41萬目標,顯示政府的器官捐贈宣傳工作行之有效。政府和醫管局未來會延續多管齊下的策略,繼續透過不同渠道與各界加強合作,共同推廣器官捐贈。
繼續按機制為緊急病人尋求國家協助
被問到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安排,盧寵茂表示,香港與內地已就緊急跨境器官移植建立恆常化的渠道和規範化合作流程,醫管局亦已制定並落實有關標準臨床指引,為緊急跨境器官移植個案確立一致的技術層面要求、準則及流程。緊急跨境器官移植流程採用「第二層分配機制」,離世者捐出的器官無法在本地成功配對時有關流程才會啓動。每一宗個案均會向相關政府部門通報及提出申請,相關部門會依既定機制審批並落實安排,確保運送及移植過程符合兩地相關法規。政府會繼續按機制為有緊急需要的病人尋求國家協助,在逐步積累成功個案的基礎上,積極完善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