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新會商會中學校長李卓興5月率師生研學團到新加坡期間,涉與當地保安起爭執,並以粗言責罵保安員,但法團校董會上周三(6月3日)不接受李辭職,決定即時解僱。
屯門新會商會中學校長李卓興5月率師生研學團到新加坡期間,涉與當地保安起爭執,並以粗言責罵保安員,但法團校董會上周三(6月3日)不接受李辭職,決定即時解僱。
新會商會中學今日(9日)在報章刊登「誠聘校長」廣告,列出6個申請人須具備的條件,除了認可資格及學歷,亦列明申請人要具備「卓越領導才能及優良品格」、有豐富閱歷及人際網絡以推動學校發展,有教育抱負、識見、能力領導該校實踐辦學使命及願景,重視團隊協作以發展優質教育。相關申請截止日期為本月27日,申請書須寄予僑港新會商會「校長遴選委員會主席」收。
中學法團校董會早前發表聲明,確認李卓興於新加坡交流團期間的粗鄙行為嚴重違反教職人員專業守則,行為不僅破壞學校聲譽,亦貶損辦學團體多年來興學育才的功勞。法團校董會上月28日收到李卓興的辭職信,對方要求生效日期是8月31日,校董會認為,若李卓興在相關日期前仍然任職校長,將嚴重影響學校的正常運作,令校內教師學生不能盡快重新前行,辦學團體商討後,指示法團校董會即時解僱李卓興。
法團校董會決定由副校長陳慶冲即時擔任代理校長,直至另行通知,同時,將成立校長遴選委員會,招聘校長繼任人。校董會將成立專責團隊,由有經驗的教育界人士作為成員,重新檢視學校的行政、人事管理等,及向法團校董會提出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