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學院。(資料圖片)
香港珠海學院早前誤墮騙案,向兩名騙徒及一間公司支付超過2,504萬元作薪資及學術支出等,周一(6月8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對方追討,要求法庭下令對方歸還2,504萬元損失款項。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周五(12日)聆訊。
原告為香港珠海學院有限公司,被告依次為葉錦真、何鍾凌及千匯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眾被告精心策劃騙案,假扮成支付薪資、自動付款及學術支出,基於不當得利或推定信託,明知而不誠實地協助、串謀欺詐、欺詐侵權、違反保密責任、違反默示忠實責任以及違反信託責任,博取學院轉帳了逾2,504萬元。學院遂入稟分別向三名被告追討1,730萬元、381萬元及392萬元,並要求法庭裁定上述資產來自香港珠海學院的法律構定信託,下令重新轉帳予香港珠海學院。
至於上述案中的葉錦真,相信與4月30日涉挪用校方77萬元款項轉至自己戶口,涉嫌盜竊被捕的珠海學院財務總監葉錦真為同一人。
案件編號:HCA98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