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諮詢委員會通過向發展局局長推薦,將灣仔洪聖古廟列為法定古蹟。(蘇文傑攝)
古物諮詢委員會通過向發展局局長推薦,將灣仔洪聖古廟及赤柱清真寺列為法定古蹟。
古諮會委員張瑞威在會上指,灣仔洪聖古廟見證港島早期由漁村,到商戶聚集的歷史。他關注古廟橫樑上的許多石灣公仔已斷頭,建議評級後重新修復。
研究容許市民參觀赤柱清真寺
此外,委員亦同意向發展局局長推薦,將同屬一級歷史建築的赤柱清真寺列為法定古蹟。委員陳嘉敏關注清真寺位於赤柱監獄內,公眾難以接觸,建議作「虛擬旅遊」。古蹟辦回應指正與懲教署合作,研究未來容許市民預約到場參觀,同時會探討推出虛擬導賞。
灣仔洪聖古廟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政府資料指相信在1847年前建成。古廟建基於巨石,依山而築。過去在古廟可以望見海灣,但經歷超過1個世紀的多項填海工程後,古廟現已被各式樓宇包圍。
至於赤柱清真寺大約於1936至1937年間、由當時監獄署內數百名印巴籍職員所建。赤柱清真寺沿東西軸線興建,朝向沙特阿拉伯的麥加城,亦即伊斯蘭教第一聖城。在1970年代,監獄署每星期五大約有150名信奉回教的職員參加在監獄範圍內舉行的禮拜。赤柱清真寺至今依然運作,主要供懲教署內信奉回教的職員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