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救護車開啟閃燈鳴笛前往緊急救援現場,但在交通燈前被兩輛綠色的士阻擋,即使救護車持續鳴響警號,司機仍然堅持停在原位等候燈號,最終救護車只能無奈等待轉燈後才可繼續前行。(影片截圖)
社交平台流傳一段影片,一輛救護車開啟閃燈鳴笛前往緊急救援現場,但在交通燈前被兩輛綠色的士阻擋,即使救護車持續鳴響警號,司機仍然堅持停在原位等候燈號,最終救護車只能無奈等待轉燈後才可繼續前行。影片引發網民討論,有人斥的士司機「自私自利,分分鐘害死人,阻礙緊急車輛應該檢控 」,但亦有網民表示理解,認為司機擔心讓路亦可能變成違規,帶來一連串麻煩要自證清白。
該名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帖,事發於屯門富健花園附近的龍門路一帶。影片可見,當時兩輛綠色的士因紅燈在路口前停下,後方一輛救護車亮起警示燈持續鳴號,示意前車讓路,惟兩輛的士均未有移動,救護車被「頂死」未能前行。
事件曝光後,不少網民批評涉事司機「自私自利,分分鐘害死人,阻礙緊急車輛應該檢控 」、「冇人叫你衝燈,前少少駛埋一邊已經過到」、「救人緊要,打死火燈,慢慢駛前一個車位,比救護車過便可以,我試過幾次,就算有相機都不會告你的」、「鬼唔望救護車係去救佢屋企人」、「呢啲行為直接扣10分先」、「好多司機唔識怕俾人告衝紅燈,其實只需要記低時間日期地點同埋救護車/消防車牌號碼就冇事。」
有司機稱曾硬食罰款 「呢種冤屈唔想再受」
但亦有網民意見指出,部分司機可能擔心闖紅燈「有手尾」及帶來麻煩,亦有司機稱曾遇上類似情況需「硬食」罰款,「一讓有可能當你衝燈,唔讓又俾人鬧阻住白車去救人,兩難」、「讓完如果食票,就算有得申訴都係麻煩自己去搞,所以咪越黎越少人讓囉」、「陣間自己扭出左去之後橫行車唔知,一野撞埋佢咁邊個負責」、「怪就怪政府政策,已經試過讓緊急車輛結果俾相機影衝燈,然後警務處要你如期交人名交罰款,再自己舉證係因為讓緊急車輛而衝燈先會取消檢控及退款。但明明相機一定影到有緊急車輛先要衝,但佢都要你自行舉證。」、「你衝紅燈,有咩問題同法官講,你都麻煩啦!」、「有人話讓過,俾差佬出告票,上訴完都要照食,我聽完以後都唔讓」、「真心試過讓路後收告票,然後再收封強制修讀課程通知書,打去告票電話報備,但要我提供證據...之後搞咗成個月,去埋差館落薄,叫我照讀個課程穩陣啲,罰款點都要交咗先,我都無心力再跟,呢件事我可以記一世,無咗千幾銀同食咗5分都算,但我只係好心讓道比緊急車輛,呢種冤屈我唔想再受」、「提醒番大家,安全情況先好讓,如果夾硬讓造成危險,救援人員都唔想發生。」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所有駕駛者必須讓路予正響鐘、發出警報聲響或閃動警號燈的緊急救援車輛。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拒絕讓路,即屬違法,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