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生專上學院女廁內偷拍,認窺淫罪判入更生中心。(維基百科圖片)
一名男學生在香港專上學院女廁內用手機偷拍,他早前承認窺淫罪,今早(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引述報告內容指不建議社會服務令,望法庭給予機會判感化令,裁判官黃士翔認為案件性質嚴重,終判入更生中心。
被告陳卓童(18歲),被控於今年5月26日,在大角咀海庭道9號香港專上學院西九龍校園7樓女廁內,暗中操作一部手提電話拍攝X,而X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被告不理會X是否同意被他拍攝。
案情指,女廁外的閉路電視當日拍攝到被告進入女廁,被告其後被揭從相鄰廁格,將伸手機至事主X身處的廁格,在聽見X的尖叫聲後立即離開。X隨即報警求助,警方調查時有發現任何涉案影像,惟被告在警誡時招認犯案。
重犯機會屬中高
裁判官黃士翔判刑時指,被告在專上學院女廁犯下本案,嚴重侵犯事主的隱私,亦對使用公共廁所的人士造成心理影響。儘管沒有拍攝有關事主的影像或照片,考慮心理報告內容指其重犯機會屬中高,終判處他入更生中心。
案件編號:WKCC2812/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