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Baby Jane Teodoro Allas 及妹妹 Mary Ann Allas Perira(眾籌網站)
一名菲律賓外傭2019年在港工作期間確診子宮頸癌,其後被僱主解僱,2021年在菲律賓病逝。區域法院周五(3日)裁定,前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須向外傭家人賠償25萬港元。
外傭2021年病逝 胞妹接手訴訟申索
育有5個年幼子女的菲律賓單親母親Baby Jane Teodoro Allas 2019年在港工作期間,確診第三期子宮頸癌,其僱主在她確診三天後發解僱信,僱主在解僱信中明確指出,因Baby Jane患上子宮頸癌以及相關病假而解僱她。女傭兩天後離開,在港完成手術,放病假期間一度搬入胞妹僱主的家,及後返家鄉直至2021年離世。胞妹的僱主Jessica Cutrera稱,得知Baby Jane患癌被炒後,曾讓Baby Jane在她家留宿,並自掏腰包支付部份治療費,坦言很慶幸有能力和資源幫助她。
Baby Jane生前獲平機會提供法律協助和展開法律程序,控告巴基斯坦籍前女僱主Jamil Bushra殘疾歧視並索償,病逝後由胞妹兼遺產管理人Mary Ann Allas Pereira接手訴訟,繼續提出申索。
平機會:希望裁決能鼓勵更多受屈人發聲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亦沒有應訊,區域法院裁定,僱主因僱員的殘疾和病假終止僱傭合約,構成違法殘疾歧視,答辯人(僱主)需要向申索人(Mary Ann)支付251,653元,當中33,367元為Baby Jane的收入損失賠償、12萬元為精神損害賠償,另外98,286元為合約被終止後的醫療費用。答辯人亦要支付申索人在損害賠償評估的訟費。
平機會主席林美秀表示,裁決向僱主明確指出,基於僱員的殘疾或病假解僱僱員屬違法,若僱員因殘疾影響工作表現,僱主需要先考慮提供合理便利,協助履行工作。她又表示,希望裁決能鼓勵更多受屈人發聲,追討違法的歧視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