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男涉校內偷窺同學判入勞教中心,官循循善誘「想你知道點學好」。(資料圖片)
一名男生涉去年在校內女廁偷窺不相識的同學,早前承認窺淫罪,案件今日(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曾宗堯判刑前循循善誘,稱「想你知道點學好」,又勸勉被告切記勿重蹈覆轍,相信他可以做得好,終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被告C.K.N.,報稱學生,承認於去年12月11日,在香港九龍黃大仙某中學二樓女廁內暗中觀察X,而X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被告不理會該X是否同意被他觀察。
辯方交代報告指被告適合進入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求情指本案對被告當頭棒喝,令母親奔波擔心,被告深切反省後極具悔意。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被告親自撰寫,當中向事主致歉,姨媽等亦指會陪同被告接受心理輔導,助其重返正途。
曾官判刑前溫柔地問被告,最近數星期是否很難熬,循循善誘指犯法後不止被告獨自面對,亦會牽連家人等,「想你知道點學好,想你點樣唔再出事」。曾官提到被告此前已經因同類事件接受警司警誡,有其他人反覆因為同一類型事件定罪判囚,部份或屬疾病需要處理。
曾官又勸勉被告切記勿重蹈覆轍,一但走歪就難以返回正軌,讀書成績不好並不等於一條死路,總會找到適合自己的路去走。曾官直言不會想見到被告第二次,最近的一段時間要給予自己一世的教訓,稱之後要「乖乖地」,相信他可以做得好,被告含淚答應。
案件編號:KCCC513/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