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嘉信的判辭涉司法抄襲。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嘉信捲入判辭司法抄襲風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事件已削弱公眾對陳嘉信繼續妥善履行司法職責能力的信心,經過審慎考慮後,認為有需要採取進一步措施,以維護公眾對司法制度和法官的信心,故已要求陳嘉信提早退休。陳嘉信亦依照有關要求提出退休申請並獲批,將由本月31日起生效。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日發出聲明,指陳嘉信多次在撰寫判詞時司法抄襲,儘管他早前已受到嚴厲譴責,並曾承諾作出改善,但其後仍然出現抄襲情況,有關事件先後引發多宗上訴,其中部分案件更被命令重新審訊;這不僅損害訴訟各方權益,更嚴重浪費上訴庭司法資源。張舉能強調,獨立思考與公正裁決是法官的天職,司法抄襲直接衝擊此根本要求,並令人質疑有關法官是否曾就須予裁決的爭議和事項進行獨立思考。
張舉能續指,經過審慎考慮後,認為有需要採取進一步措施,以維護公眾對司法制度和法官的信心。因此,張舉能昨日已正式要求陳嘉信提早退休。陳嘉信亦依照有關要求提出退休申請,而張舉能基於公眾利益批准該項申請,由本月31日起生效。
對各級法官抱有十足信心
張舉能又提醒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必須避免任何形式的司法抄襲,如有需要,司法機構會加強有關判詞撰寫的培訓工作。他對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繼續恪守《司法誓言》,以勤勉、獨立及專業的態度履行司法職責,抱有十足信心。香港大律師公會指出,判詞展現公正裁決至關重要,面對繁重工作與資源緊絀,司法抄襲不理想且浪費資源。公會深信司法機構能獨立妥善處理內部事宜,促請當局增撥資源應對挑戰。
據《2019年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正常退休年齡為70歲。64歲的陳嘉信於1985年在英格蘭及威爾斯(中殿律師學院)及香港獲大律師資格;2013年獲委任區域法院法官,2017年1月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