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營地掌摑及高溫下罰企8歲男童,51歲女教練准保釋至9.23再訊。(資料圖片)
一名女教練涉於前年在長洲明愛明暉營掌摑8歲兒童右臉,以及要求對方到戶外罰企。案件今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她暫時毋需答辯,以待辯方向控方提出商討。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9月23日再訊,被告續准以 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趙軼群(51歲),報稱教練,今日由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被告涉於2024年8月8日在長洲明愛明暉營,身為對8歲兒童X負由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及涉於同地同日故意虐待X。
據悉,被告在訓練營活動中擔任教練,案發當日掌摑X的右臉一下,並在下午1至3時、氣溫攝氏31.6度期間,要求X在室外籃球場罰企15至25分鐘。
案件編號:ESCC933/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