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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Aug-04 10:23
更新:2026-Aug-04 10:23

單親父店舖偷兩張共值25萬Pokémon卡囚1年 官:我都唔知咁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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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一間寶可夢(Pokémon)卡牌專門店4月發生失竊案,一名35歲無業男涉在店舖內佯裝查看卡牌,待店主從上鎖玻璃櫃取出2張卡後伸手奪走拔足逃跑,涉案卡共值約25萬元。男子周一(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資料圖片)

尖沙咀一間寶可夢(Pokémon)卡牌專門店4月發生失竊案,一名35歲無業男涉在店舖內佯裝查看卡牌,待店主從上鎖玻璃櫃取出2張卡後伸手奪走拔足逃跑,涉案卡共值約25萬元。男子周一(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資料圖片)

尖沙咀一間寶可夢(Pokémon)卡牌專門店4月發生失竊案,一名35歲無業單親父親涉在店舖內佯裝查看卡牌,待店主從上鎖玻璃櫃取出2張卡後伸手奪走拔足逃跑,涉案卡共值約25萬元。男子周一(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稱:「我都唔知咁貴,十幾萬一張。」,直言案情相當嚴重,接近搶奪,考慮前科及認罪等情況後,判處入獄12個月,並提醒事主仍可循民事訴訟追討。

35歲被告伍子俊,被控於4月9日在尖沙咀加連威老道嘉威大廈Light TGG偷竊兩張寶可夢卡片。案情指,被告當日下午到訪零售店,要求查看2張鎖在玻璃櫥窗的寶可夢卡牌,店主取出後,被告突然拿走卡牌逃去。店主隨即報警,被告翌日被捕,警誡下指:「我偷咗呢2張卡,之後俾咗何生。」

事主可循民事訴訟追討

控方庭上指,被告有7次案底,其中1次與不誠實有關;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失業近半年,他離婚後獨力撫養一對子女和年邁父母。被告當時承受經濟壓力,一時貪心而犯案,現在深感後悔,故被告適時認罪,為求盡早獲釋陪伴子女成長。鄭官質疑被告是否在進入店舖前已計劃犯案,而非一時貪心。辯方澄清指,被告當時「行過舖頭,咁蹺見到」,而店內亦有平價卡片。

鄭官指雖然被告認罪,但案情與一般高買不同,在店內佯作購物、奪卡而逃,屬接近搶奪的嚴重情況,加上前科紀錄,原則上需18個月刑期,認罪扣減後判囚12個月,並強調事主可循民事訴訟追討損失。

案件編號:KCCC111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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