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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Aug-13 16:25
更新:2026-Aug-13 16:25

視線受阻下轉彎撞斃女途人 小巴司機罪成判囚9個月停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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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章榮 影片截圖)

一名小巴司機前年轉入鑽石山公共運輸交匯處時,視線受阻下仍以26公里時速右轉,撞斃過路女途人。他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今日(13)在區域法院被判囚9個月,停牌5年,並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梁錦成(68),被控於2024828日,在黃大仙龍蟠街近燈柱DF4607在道路上危險駕駛公共小巴,引致陳麗虹死亡。意外調查報告指,若被告在撞擊前2秒至3秒,將頭部向右前傾,便能看見事主。

法官姚勳智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一子一女,原任職清潔工,後改任小販管理主任,至2018年退休。女兒於2004年因急性腎炎引發紅斑狼瘡症,翌年起出現骨枯,自此行動需要輔助,出入由父母接送,被告承受巨大精神壓力及龐大醫療費用,故退休後兼職擔任小巴司機,為人勤勞善良又顧家,而被告駕駛40年,只有一次定額罰款紀錄,案發後深感內疚,並向死者家屬致歉,未來不會再駕駛,重犯機會低。

姚官判刑指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屬嚴重罪行,案發時被告由右轉到撞到死者時小巴跨越了2條行車線,有充分時間避免碰撞,情況顯然比案例嚴重,依照案例以1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有見被告初犯,亦同意大部份控方案情,節省法庭時間,終判囚9個月,停牌5年,並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案件編號:DCCC82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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