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賣5人到KK園判囚56個月,上訴庭指案情嚴重如綁架拒絕減刑。(資料圖片)
一名男子涉嫌在2022將5名港人「賣豬仔」到「KK園區」,前年承認串謀詐騙罪,被判囚56個月。其後他認為刑罰過重求減刑被駁回,上訴庭今日(20日)頒下書面理由。
上訴人馬智豪(32歲),無業,答辯人為律政司。原審法官林偉權將案件定性為「惡劣的人口販賣案件」,以7年作為起刑點,上訴人質疑量刑起點過高,強迫勞動、勒索贖金等販運人口行為,並非串謀詐騙罪控罪詳情的一部分,基於販運人口行為來判刑超出控罪詳情的既定事實與情況,認為販運人口行為最多只可視作背景資料處理。
上訴庭法官稱,他們同意原審定性為一宗極度惡劣的人口販運案。本案的串謀詐騙罪的基礎是受害人蒙受經濟損失,然而控罪未包含騙款,單單誘騙不足構成涉及經濟損失的串謀罪。惟上訴人承認的案情,包括他作為犯罪集團同夥,以高薪工作誘騙受害人,迫他們做免費勞工及向家人索取贖金。這些詐騙行為旨在對受害人進行金錢剝削,強迫他們無償工作,又向他們勒索金錢,正與販運人口行為類似。
知道本港沒有針對人口販賣控罪
上訴庭指雖然本案控罪並非人口販運,但受害人遭受嚴重剝削和虐待,在法律上判處最高刑期亦無可厚非,更令人不安的是,案情顯示上訴人與同夥知道本港沒有針對人口販賣的控罪,令他們認為可以逍遙法外。而且涉案跨國串謀持續近一年,受害人被禁錮15日至15個月從事詐騙工作,包括一名有智力障礙的男子,上訴人卻從中獲得可觀報酬,包括6.3萬港元贖金和數千元美金報酬。
上訴庭認為以上均反映出案件極為嚴重,若案件在高等法院處理,則可因涉案嚴重虐待與剝削的行為與綁架掛鉤,考慮串謀詐騙罪最高刑罰為判囚14年、綁架罪則可判處終身監禁,絕對可採用更高的量刑起點去判處更高刑期。由於原審受制於區域法院的權限,最多只可判囚7年,明言上訴人獲在區域法院審理串謀詐騙罪實屬僥倖,原審就人口販運作加刑是恰當之舉,上訴庭不會干預。
案件編號:CACC242/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