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在赤柱帶走一隻狗,稱懷疑屬格鬥犬。(FB赤柱街坊八1八圖片)
漁護署在赤柱帶走一隻狗,稱懷疑屬格鬥犬。狗主則稱10歲愛犬「包包」並非《危險狗隻規例》下的格鬥犬,但署方要求牠為愛犬絕育後才可接回。
狗主在社交媒體Facebook發文,指5名漁護署人員本月26日在赤柱餐廳,手持其飼養的狗隻「包包」和「妹妹」的相片查問位置。漁護署人員其後在一間咖啡店找到狗主和兩隻狗,檢查兩隻狗的晶片後,便提出要將「包包」帶到漁護署交獸醫確認品種。
狗主稱漁護署獸醫檢查後,表示「包包」屬危險狗隻,須留在漁護署。狗主非常愕然,稱其獸醫指出「包包」屬史丹福鬥牛㹴。狗主引述漁護署回覆:「你獸醫寫佢乜嘢都冇用,所有嘢要跟漁護署官方嘅決定。」
十歲愛犬進行絕育手術風險較高
狗主引述漁護署人員稱,狗主為「包包」找到獸醫作絕育手術,才可離開漁護署。最終狗主在當晚找到獸醫診所為「包包」進行絕育手術,他指「包包」已經10歲,獸醫稱手術風險較高,「但係我已經冇得選擇。」狗主表示「包包」一直無任何襲擊紀錄,質疑扣留決定不合理。
漁護署表示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攜帶懷疑格鬥狗隻進入赤柱一間食肆。漁護署人員於8月26日派員巡查,發現一隻懷疑屬格鬥犬,遂將其帶返動物管理中心作進一步調查。漁護署正就有關懷疑非法管有格鬥狗隻的個案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依法提出檢控。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格鬥狗隻包括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以及上述四個種類的任何混種狗隻。法例禁止繁育格鬥狗隻,現存的格鬥狗隻必須經由註冊獸醫為其進行絕育手術,狗主亦須持有由獸醫發出的有效絕育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