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每次就選囑案多次召開記招,梅啟明都會傍實。
梅艷芳母親梅覃美金今晨於銅鑼灣住所進食時,意外鯁喉,陷入昏迷,警方與救護員接報到場,將她送往律敦治醫院搶救,惜終告不治,享年102歲。梅啟明向傳媒表示不知情,並指跟親戚全沒有聯絡。
隨住梅媽離世,亦代表著梅艷芳的遺產餘款將全數撥捐妙境佛學會。梅艷芳於2003年因罹癌去世。她於死前27日,於養和醫院病房簽訂遺囑及信託契,委任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為遺囑執行人。按遺囑指示,阿梅去世後,執行人需先動用遺產付清其生前欠債及殮葬費用,然後將分別位於跑馬地毓秀街及倫敦兩個物業,贈予其生前摯友劉培基,餘下財產便全數注入信託基金滾存,每月向母親提供七萬元生活費,並供她二哥梅德明的兩個女兒、姊姊梅愛芳的兩個兒子讀書至大學畢業;直至母親去世,便將款項全數給予妙境佛學會。
梅媽就梅艷芳遺產問題經常出入法庭。(資料圖片)
梅媽自2004年起多次就梅姐的遺囑分配打官司,要求裁定遺囑無效,而她是遺產的唯一受益人。其後負責梅姐信託一方的大律師曾指梅姐簽處文件時,神智清醒,她希望自己死後,母親能繼續維持生活水平,但她特別強調母親不懂理財,若把財產交到母親手上,母親必定會立刻將之花光,恐防會晚景堪虞。
多年來,梅媽一直因遺產問題陷入法律糾紛,並提出7萬元生活費𣎴足夠,又要求一次性拿取梅艷芳的全部遺產,因此多次起訴法院,並累積過百萬的律師費和訴訟費,令梅媽陷入財務困境。終審法院於2011年裁定梅媽敗訴,而她跟梅啟明亦先後因拖欠訟費而於2012年被頒令破產,破產期2016年完結。由於梅媽一直挑戰梅姐的遺囑,令信託基金內資金幾近被掏空,於是信託基金分別在2013及2015年拍賣梅艷芳所有遺物及物業,包括梅艷芳生前所有獎項。
梅媽與梅啟明曾多次挑戰遺囑,但屢被駁回。
梅媽過去以生活費不夠為由,由每月7萬調升至12萬,之後再調至廿多萬,但梅媽一方仍表示夠用。當時她曾表示每月需要支付屋租、水電費、聘請傭人、司機、買補品等開支,連同養6隻狗、兒子梅啟明夫婦等家人費用,支出很龐大,並稱每月20萬的生活費扣除開支只淨$9萬,根本唔夠使。
梅媽過去亦曾以不同理由申請攞錢,09年以「80萬環遊世界」的理由要求提出80萬;17年要求一次過拿7100萬;18年要求20萬舉辦91歲壽宴,但一律被拒,唯2019年,她申請25萬舉辦95歲壽宴成功獲批。
梅媽經常表示不夠用,外間均認為她是把生活費倒貼在兒子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