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5名信託人被裁定無根據社團條例註冊(資料圖片)
612基金5名信託人被裁定無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罪成罰款。5人向高等法院上訴,但遭駁回,吳靄儀表示會考慮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5名上訴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立法會前議員吳靄儀、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前嶺南大學副教授許寶強。他們爭議基金是否符合法例下社團的定義。不過,上訴庭則裁定612基金屬於社團,因為各上訴人成立基金時有共同目的,按信託契約條款行事,有管制架構進行決策,亦有定期開會,認為基金不純粹是一筆以信託形式持有的金錢。
質疑社團定義廣泛
吳靄儀在判決後表示,社團條例中的「社團」定義非常廣泛,質疑是否幾個人「行埋一齊」共同做些事,便屬於社團。她認為今次爭議不單只是612基金是否受社團條例規管,而是影響很多人,考慮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