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偷拍罪脫後遭革職提司法覆核,憂敗訴承擔訟費撤銷申請。(資料圖片)
一名休班警被指鞋帶內藏有鏡頭的鞋偷拍女子裙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去年10月被革職。他不服決定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警務處處長把他革職的決定不合法和不合理,要求推翻有關決定。他今日(8日)於高等法院放棄申請,指擔心一旦敗訴就需要支付訟費。暫委法官林展程批准其申請,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申請人為英裕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周一鳴。申請人被指於2017年在旺角港鐵站扶手電梯上重複伸腳向前,偷拍女子裙底,被捕後發現其波鞋上有迷你攝錄機。裁判官指警方在涉案攝錄機內找不到偷拍片段,雖然申請人行為可疑,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裁定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不成立。
申請人早前於司法覆核申請書上指,他要求法庭推翻擬答辯人於2025年10月6日就其紀律聆訊作出把他革職的決定,指該紀律聆訊嚴重及根本性違反程序公義及自然公義,對他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他認為警務處處長把他革職的決定屬不合法又不合理,處分亦不合比例,超出合理決策者在相關情況下可作出的判斷範圍。
林官指,法庭早前收到申請人來信,表示擬撤銷申請,故今開庭向申請人確認。申請人指,他考慮過當中「經濟風險」,形容案件對他而言有如「賭博」一樣,一旦敗訴便須承擔50至60萬元訟費,稱自己「畀唔起」,故希望放棄申請。林官遂批准申請,另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HCAL13/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