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起訴52歲男涉發布煽動刊物,10月7日已提堂。(資料圖片)
警務處國安處於7月9日在東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52歲本地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信息,內容包括引起他人對國家及香港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的憎恨,以及煽惑他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國安處於本周三(7日)上午正式落案控告該名男子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已於同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