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技工認5度與11歲男童肛交口交,官引報告指重犯機會高判囚9年。(資料圖片)
一名男技工偶然結識了11歲男童成為契兄弟,後來同住時半夜肛交侵犯男童,3年間多次強行口交肛交,他今日(23日)於高等法院承認5項控罪。法官郭啟安判刑時斥,被告身為契兄本應要保護事主,卻長期性侵事主,事後更扭曲成「兄弟玩樂」,對事主同理心有限,心理報告亦顯示他有戀童癖及重犯機會較高,終判囚9年。
被告陳啟森(案發時21歲),承認一項「與13歲以下的男子作出肛交」、兩項「與16歲以下的男子作出肛交」罪及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案情指,事主X於2019年在居所附近球場認識被告,兩人一同四處玩耍。2020年被告搬進村屋與事主一家同住,與事主同睡一張雙人床。同年暑假,11歲的X留宿被告居所,入睡後突然感覺到肛門痛楚,感覺被告與自己肛交約15至20分鐘,事主假裝仍然睡着。翌早被告承認曾經肛交,事主因為當時年紀尚輕,所以以為被告說笑。
其後3年間某日,兩人在X家中房內,事主父親則在其房內。被告調高電視聲量要求肛交,又用電話拍攝。事主事後肚痛,如廁時排出精液。2023年5月21日晚上,被告在X房內再次要求肛交,X拒絕數次不果,過程維持約30分鐘,其後X肚痛,如廁時排出精液。被告另兩度要求X替他口交,X拒絕不果。被告同月24日被捕,被告警誡及錄影會面中承認因貪玩而肛交,從淘寶購來潤滑劑,知道每次肛交初時X會感到疼痛,被告會等其示意「Ok」才繼續。
事主心理創傷嚴重曾自殘自殺
郭官引述創傷報告指,事主心理創傷極之嚴重,無法就學最終需要退學,又有分離焦慮需要父母陪同,一度自殘自殺,而且曾用銅絲百潔布洗刷自己直到皮膚破損,又用消毒噴霧清洗自己,情緒爆發時會哭泣到無人能夠制止,在家中拒絕談話,與父母以紙條來往。在長期受性侵犯下,出現嚴重焦慮、抑鬱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願求助,但需要接受心理治療。
過早性行為而遭受創傷非合理理由
郭官判刑指出案中加刑因素包括事主心理創傷嚴重,初次案發時事主年僅11歲,而且被告利用事主信任性侵犯事主。郭官續指被告明顯戀童,重犯機會高,對社會構成持續威脅,判刑首要保護公眾;而被告犯案時曾拍下相片片段,留下紀錄日後或加強傷害事主,加上案發時間橫跨3年,犯案至少5次,非單一事件,被告性剝削事主由口交到肛交,漠視事主意願,更沒有使用安全套帶來健康風險。即使被告表示自責,然而對事主同理心有限,就算曾在寄宿學校過早接受性行為而遭受自身創傷,也非合理理由加害他人,終判囚9年,並勸喻被告在獄中改過自新,積極接受心理治療,否則出獄仍是「計時炸彈」。
案件編號:HCCC23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