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逢國向身兼元朗區議員的助理施駿興發放26.4萬元獎金
立法會擬對議員向助理發放的花紅金額設限,不得超過薪酬的15%。如不符規定,立法會秘書處有權拒絕批核款項。
據了解,立法會擬收緊議員對議助發放獎金的機制,不論以任何名目,向議助發放花紅、約滿酬金、獎金等,總額都不得高於議助薪金的15%,與現時議員的約滿酬金機制看齊。最終的細節及推行時間仍待確認,預料秘書處屆時會推出新指引。
解釋是補償施駿興
去年有30名不連任的議員,共向157名辦事處職員發放約940萬元獎金或花紅。當中,前議員馬逢國向5名員工發放近70萬元獎金,包括向身兼元朗區議員的助理施駿興發放26.4萬元,為其4.4萬月薪的6倍。馬逢國解釋是對施駿興幾年薪酬過低的補償。而當時施駿興已捲入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案,目前則被判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