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一名防暴警在天后高士威道近皇仁書院對開遭多人襲擊,更有人用軍用摺刀刺向其左上臂(學媒新聞提供)
2020年7月1日下午,《港區國安法》剛生效後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附近發生非法集結事件,一名防暴警在天后高士威道近皇仁書院對開遭多人襲擊,更有人用軍用摺刀刺向其左上臂,該受傷警員就其「痛楚、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損失」、醫療費等,向施襲者索償逾31萬元,案件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該警員作供指遇襲當刻感恐懼,稱「覺得有機會於現場殉職」,事後每逢經過高士威道亦會憶起當時片段,對案件感屈辱。法官羅麗萍聽畢陳詞,把案件押後在3個月內頒下判詞。
原告雷俊傑,被告為黃鈞華。黃今天無到庭,他今天缺席及沒有派任何代表到庭。黃在2022年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和暴動罪,判囚5年。原告方指,原定就審前收入及升職機會等索償約100萬,現則僅就「痛楚、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損失」索償22萬及9萬元醫療費,及加重損害等賠償。官質疑原有索償金額不合理地誇大,「開天殺價寫出嚟係無意思㗎」,可能使被告人卻步,導致和解等程序無法順利進行,變相浪費法庭時間和資源。
2020年7月1日,一名防暴警在天后高士威道近皇仁書院對開遭多人襲擊,更有人用軍用摺刀刺向其左上臂(學媒新聞)
遭逾十人圍毆 半件制服染血
原告雷俊傑供稱,2020年7月1日下午維園附近發生非法集結事件,他到場執勤及作出拘捕行動,與兩名疑犯糾纏期間,被人箍頸及用雨傘拍打,他突然感到左肩後方刺痛,其後左手無力。他又指,當時遭逾十人圍毆,頭、背及腰均被襲擊,亦有磚頭擊中其右腳,其後頭暈及一度不支倒地,重新站起來後仍感全身乏力,步行回皇仁書院附近會合同事,而意識到其左肩處仍在流血,最終半件制服染血。
原調往衝鋒隊 改任公共關係科「感落差」
他及後須送院接受手術縫合撕裂的肌肉,往後做了15次物理治療,3個月後才結束療程,並獲處方「輕工」至2020年12月,並於2022年完全康復。
雷稱他受傷後左肩活動受限制,力量變弱。他本來在所屬機動部隊解散後調往衝鋒隊,但因本案改為任職公共關係科至今。對於不能到前線工作,雷稱「感落差」,因他較喜歡行動組,但雖然他現時已康復,但因警隊擔憂其安危,故仍安排他負責後勤工作。
雷供稱自己在眾目睽睽之下遭圍毆及用刀刺傷,「覺得受到好大屈辱」,又指在曾於當刻感恐懼:「覺得有機會喺現場殉職。」至今每次回到案發地,都會憶起當日片段。
原告方結案陳詞指,事後雷未能重返衝鋒隊,令他感到落差,並就此提出「PSLA(痛楚、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此外,雷在案中被「搶犯」,令他在多人見證下未能執行職務,因而感屈辱及羞恥。他更遭受暴力對待造成嚴重受傷,當刻的相片更被傳媒廣泛報道,令目擊者不限於在場人士,因此就此提出索償。
案件編號:DCPI1378/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