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假結婚以來港產子,獲不提證供起訴兩罪脫。(資料圖片)
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女子涉於2018年訛稱自己來港探望配偶,以及該配偶是腹中胎兒的生父,以獲准入境及取得產後服務。案件原訂今年6月開審,惟因處理「金手指」證人事宜,押後至今早(2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庭上表明不提證供起訴,獲暫委裁判官陳雨舟批准,最終裁定被告兩罪罪脫。
被告周芙容(42歲),被控串謀詐騙及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兩罪,指她於2018年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李賢峰及一名叫「Alan」人士串謀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即藉着她與李賢峰締結婚姻,並不誠實及虛假地向處長及其人員表示,她來港的目的是為了探望其配偶李賢峰,與其團聚,從而誘使處長及其人員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況下批准她進入香港;及與上述兩人串謀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聲稱李是她待產嬰兒的親生父親,從而不誠實地取得仁安醫院的產後分娩服務。
控方甫開庭指,被告早前否認兩項控罪,但相信法庭收到律政司上周提交的便箋,控方將不提證供起訴,形容決定「需要啲時間醞釀」;辯方希望法庭正式裁定被告罪脫,陳官最終裁定被告兩罪不成立,辯方無任何申請。
案件編號:STCC900049/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