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偉業(左)及鍾劍華(右)。(姚秀儀攝)
社企「要有光」於2013年推出光房計劃,「光房」以合租模式租予低收入的單親家庭居住,最長3年,租金為市價的兩至四成。首批租戶租約期滿,「要有光」與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合作研究發現,光房推出至今已有逾60戶遷出,平均租住期少於兩年便有能力遷出,現累計有140個家庭,逾310人受惠於計劃。
中心主任鍾劍華認為,當居住環境穩定後,租戶便有更充裕的時間及精神處理生活細節,因此大部分租戶在遷入光房後3個月,收入、健康情況、社交關係及親子關係等均有明顯改善。他指計劃向政府證明過渡性住屋(中轉屋)並不「可怕」,建議有更多空間及政策協助發展中轉屋。「要有光」創辦人余偉業指,在首批光房約40個單位,當中七成業主表示願意續租予他們,反映業主滿意及認同此計劃,他認為計劃對租戶及業主均有裨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