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
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奚曉明涉嫌受賄,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一審判其罪成,處以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追回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奚曉明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
案情指,62歲的奚曉明在1996至2015年間,利用職務協助涉及案件的人士、機構及公司上市等,並直接或透過其親屬收受共約1.146億元人民幣財物。中紀委網站15年7月公布,奚曉明涉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一個月後免去其副院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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