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駕車包圍交通部。(互聯網)
在台灣,網上叫車平台Uber本月初被當地交通部重罰逾2.31億元(新台幣,下同)(約5,848萬港元)後,已於本月10日起暫停在當地的叫車服務,逾300名生計受影響的Uber司機有感交通部至今未回應他們的訴求,昨午駕車包圍交通部抗議,要求當局另立專法管理及租賃車合法化等。交通部其後承諾,將協調召開一場沒有的士及租賃車業者參與的公聽會,惟重申Uber方面「不應以分享車輛之名,規避混淆其營利行為」。
台灣傳媒報道,「Uber司機聯盟」號召旗下司機昨午到交通部外抗議,獲逾300人響應,出動250輛車包圍交通部,高喊「共享經濟、人民決定」、「有管理、有平台」等口號,並提出3大訴求,包括參考美國成立TNC(網路運輸公司)專法、確認租賃車合法地位及要求交通部提出跨部門溝通時間表。司機又強調,他們只「想要有口飯吃」,也希望得到交通部善意回應。Uber司機聯盟其中一名發起人亞當指,司機並非不願意被納入規管及繳稅,而是一旦取得營業車牌,車輛就只限司機本人使用,親友不能駕駛,認為此舉完全不符合共享經濟的精神。
交通部:沒空間開放自用車營業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昨傍晚出面接受Uber司機的陳情信,稱會審慎評估聯盟提出的建議,隨後集會的司機於傍晚近6時散去。交通部路政司昨晚發新聞稿,內容指Uber接載乘客並收取報酬,已是經營汽車運輸業的營利行為,而且只有在運輸供應短缺城市或地區才有開放自用車營業的可能,惟台灣已出現供過於求的情況,故開放自用車加入營業理據薄弱。交通部又指,本月16日曾邀的士、租賃車代表、Uber及司機開會討論,Uber已和合法租賃車公司就合作達成共識,並著手規劃未來合作服務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