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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0-Dec-30 04:30
更新:2020-Dec-30 04:30
日報

鍾翰林毀國旗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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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去年5月在立法會示威區刑毀國旗,被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

裁判指,被告主動伸手拉扯國旗,屈膝折斷旗杆,再跳起拋走國旗,目的是讓更多人看見,行為相當具侮辱性,惟犯案時間不長,亦無證據顯示有預謀,判囚3個月。至於被告夥同另外兩人搶奪國旗,涉及集結規模較小,同樣無預謀無人受傷,判囚3個月;由於非法集結罪影響更深遠,可引發的暴力不容忽視,故僅將當中兩個月監禁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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