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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2-Jun-23 15:17
更新:2022-Jun-23 15:17

女子網上無牌經營匯款業務 罪成罰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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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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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去年七月對一名女子進行調查,她涉嫌利用社交平台無牌經營匯款業務。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發現該女子透過個人銀行戶口進行有關匯款業務,該女子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日(2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元。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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