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在2016年選舉委員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界別分組選舉中落敗的候選人,控告他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周一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文志泉(55歲),為工料測量師,被控一項罪名,即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條(1)(a)條。廉署早前接獲選舉事務處轉介個案,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是2016年選舉委員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界別分組選舉的候選人,並在2016年12月11日舉辦的選舉中落敗。他向選舉事務處提交其選舉申報書的法定限期是2017年1月14日或之前。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1月14日,身為2016年選舉委員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界別分組選舉的候選人,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選舉事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