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去年6月至11月反修例風波期間,警務處逾時工作津貼開支共約9.5億元。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昨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公務員事務局優待警隊,不限制警隊申領相關津貼,但其他政府部門的公務員卻不獲相關津貼、只有工時補貼,違反《基本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郭卓堅又在申請書指出,財政司長陳茂波明知本港去年有1,400億元財赤,仍不顧面臨赤字撥款予警隊,違反《基本法》規定「政府需量入為出」。郭卓堅認為有關行為顯示官員違背就任時宣誓擁護《基本法》的誓詞,同時要求法庭裁定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違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