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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2016年透過新聞媒體及Facebook向公眾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秘馮程淑儀涉因「換樓」事件遭廉政公署調查,去年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判囚4個月,惟吳文遠不服定罪和刑期,早前被高院駁回上訴時已即時入獄,他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許可,最終終審法院暫時批出保釋令至下月28日,期間讓上訴委員會考慮是否以書面或聆訊處理吳文遠的定罪及刑期上訴。他獲准以現金3萬元保釋,期間獲准離港不多於兩星期。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認為,現階段不適宜評論其上訴理據是否充分,加上刑期本身不長,顧及公平的情況下批出保釋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