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事件持續使旅客數字大跌,市民消費意欲亦大幅下降,讓旅遊、零售、飲食、服務等行業大受影響,部分公司因而生意大跌,更有公司被逼結業,不少人加入失業大軍,經濟亦出現困難。政府早前宣布推出紓困措施,包括可分期交稅及豁免附加費,助有需要的納稅人共度時艱。
特區政府早前宣布推出的紓困措施,除了增加補貼及資助等外,於稅務上,則讓出現財政困難而未能按時交稅的納稅人(包括個人或公司),可於稅單上列明的交稅限期前申請分期交稅,而根據《稅務條例》因未能準時交稅而需加徵的附加費(即未清繳稅款加徵最多5%附加費,而逾期6個月後仍未繳交的稅款和5%附加費,則會被加徵最多10%附加費) 則可獲豁免。
豁免附加費上限一年
有關紓困措施適用於因財政困難,而獲批准分期繳交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間發出的2018/19年度的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單的納稅人。只需按時繳交所有分期款項,便可獲豁免原會被徵收的附加費。豁免期上限為一年(以稅單交稅期限日起計)。如納稅人已繳交第一期稅款,但獲批可分期繳付第二期稅款,則一年豁免期會由第二期稅款的繳款期限日起計算。此外,如納稅人未能按照分期交稅的安排準時繳交稅款,則有關豁免會被取消,納稅人會繼續被徵收附加費。
備齊資料 21天批核申請
納稅人如因財政困難有意申請分期交稅,可於稅務局網頁填妥申請表格,再郵寄或傳真回稅務局,或親身到稅務大樓6字樓(個別人士)或7字樓(法團、合夥業務及離港個案)追討欠稅組辦理,又或以書面提交申請。申請人在遞交申請表格時,需同時附上以下證據,包括:
申請人並需提供聯絡電話,稅務局將於收到申請後21個工作天內批出分期,或因應申請人的財政狀況調整其分期建議。如相關申請被拒,則申請人需於繳稅期限或接獲稅務局通知後14天內清繳稅款,否則所有未繳交的稅款,將被加徵附加費。
拖欠稅款可被即時追收
根據《稅務條例》,稅務局除了會向拖欠稅款的納稅人徵收附加費外,更可向第三者(包括納稅人的僱主、銀行、租客、債務人、顧客等)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任何人於收到追收稅款知書後,都應該於法定時間內,將納稅人所拖欠的款項交予稅務局。如該名第三者沒有照辦,便要負上被規定繳付的全部稅款的個人法律責任。如收到追稅通知書的為納稅人僱主,僱主在扣除僱員人工的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段期間應得人工的一半。
稅局可申請破產及阻離境
稅務局亦可向區域法院申請發出傳訊令狀,向欠稅者進行民事起訴,法庭判決後欠稅除需要繳付已到期的欠款外,亦需要負責法院費用、定額訟費及由申索訴訟至判定債項全數清繳日期間的利息。如欠稅人仍未能繳清欠款,則稅務局可申請扣押債務人動產或就納稅人的不動產執行押記令,稅務局亦會提出破產/清盤申請。稅務局長更可向區域法院申請阻止離境指示,以阻止欠稅者離開香港。如不想被破產及阻離港,便要注意準時交稅。
鎖定稅貸低息機會
交稅兼完成大計
財務機構為吸納優質新客戶,故稅貸產品的利率一般會較低,加上現時仍處於低息環境,銀行的存款利率並不高,故不少人也會趁稅季借低息稅貸,而借款 額一般會較稅額高,以便可於交稅後,亦有充裕資金可完成個人大計。銀行於批出稅貸後,並不會限制資金的用途,建議可將資金用於:
1 個人進修增值,提升職場競爭力
2 把握投資機會,賺取理想回報(投資有風險,有機會損失所有資金,故作出選擇前應先考慮個人還款及風險承受能力)
當然,不少人亦會將資金用於家居裝修、旅遊購物、清繳卡數、緊急資金等,無論怎樣使用稅貸,都要謹記「還得到先好借」,避免因未能按時還款受罰。
順帶一提,只要你收到稅單,便可向銀行申請稅貸,就算你真的因為突發環境轉變而需向稅局申請分期交稅,理論上亦不會影響稅貸審批。如兩者均能成功申請,絕對有助緩解壓力,讓你有充足時間重新部署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