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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表示,香港經歷了3個月的社會動盪,明白社會有很多人認為引入「反蒙面法」是平息動亂的方法,但他認為引入「反蒙面法」要考慮會否適得其反,會否令更多人採取更強烈的反應,同時亦要考慮如何執法,稱「反蒙面法」在其他國家主要是要求參與犯罪行為時才不可以蒙面,如果本身犯罪行為和蒙面的刑罰不分期執行,立法便沒有太大意義,而如果合法集會都不能蒙面,可能有阻嚇作用,但幾萬人一起蒙面亦難以執法,並不實際。
湯家驊認為,現時香港要先等政府展開與市民對話,觀察會否減少街頭暴力,再公開討論立「反蒙面法」較為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