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屯門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的示威衝突中,一名15歲男學生涉嫌管有經改裝的行山杖及雨傘,混有腐蝕性液體的綠茶及鐳射筆等物品,被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高等法院今早處理少年的保釋申請,法官陳慶偉考慮少年是在犯下另一案的保釋期間犯下此案,經考慮後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期間交由懲教處看管。
控罪指,15歲被告於上周六在屯門站公共交通交匯處,被警方搜出長80厘米長經改裝的雨傘、55厘米長的行山杖、混有腐蝕性液體的綠茶及鐳射筆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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